文娱:我的歌引爆平行世界

文娱:我的歌引爆平行世界

我在异世喝风 著 都市小说 2026-03-07 更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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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文轩,阮晴 主角
fanqie 来源
网文大咖“我在异世喝风”最新创作上线的小说《文娱:我的歌引爆平行世界》,是质量非常高的一部都市小说,李文轩阮晴是文里的关键人物,超爽情节主要讲述的是:头疼。像有无数根针在扎,太阳穴突突地跳。李文轩费力地睁开眼,视线模糊,适应了好一会儿,才看清头顶是陌生的、泛黄的天花板,还有一盏积了灰的节能灯。这不是他那间月租八百,除了床和吉他几乎塞不下别的东西的出租屋。他猛地坐起身,环顾西周。狭小的空间,摆着两张上床下桌。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霉味混合着隔夜泡面的味道。另一张床铺空着,被子胡乱堆着。桌子上散落着书本、零食袋和几个空啤酒罐。这是……大学宿舍?他怎...

精彩试读

宿舍是不想回去了。

那狭小的空间,那残留的酒气,都让李文轩感到窒息。

插上耳机,这是他前世习惯性的动作,每当心烦意乱时,音乐是他唯一的避难所。

手机是那种老旧的智能机,屏幕甚至有几道细微的裂纹。

他点开那个绿色的,图标是一个音符的音乐APP——“悦听”。

首接点开首页推荐的“热歌榜”。

一阵强烈动感、旋律简单到近乎**的前奏响起,一个刻意卖弄着电音的男声开始唱:“*a*y *a*y 快看我,我的跑车会喷火~钞票多得无处躲,你的眼神在勾引我~爱我爱我别闪躲,今晚月色太撩拨~”李文轩:“……”他眉头瞬间拧成了一个川字。

这什么玩意儿?

歌词空洞得像白开水,旋律重复得让人耳朵起茧,编曲更是充满了廉价的电子合成器味道。

他不信邪,手指滑动,又点开下一首。

一个甜得发腻的女声:“你的微笑像糖果,甜得我快要化掉~每天想你睡不着,你是不是也想着我~拉拉手,一起走,说好永远不分手~”李文轩差点没把隔夜饭吐出来。

这审美水平……倒退了他前世二十年都不止!

他抱着最后一丝希望,在搜索栏里,输入了那些刻在他灵魂深处的名字。

“*eyond”——“未找到相关歌手或歌曲”。

“周杰伦”——“您搜索的***不存在”。

“崔健”、“汪峰”、“许巍”、“宋冬野”、“万能青年旅店”……一个个他熟悉的名字,一首首他曾无数次在酒吧弹唱,曾陪伴他度过无数个孤独夜晚的经典,在这个世界的互联网上,没有留下丝毫痕迹。

搜索“摇滚乐”,出来的结果大多是一些节奏吵闹、但内核空洞的流行朋克。

搜索“民谣”,出来的大多是矫揉造作、无病**的小情小爱。

搜索“中国风”……这个概念,在这个世界,似乎根本不存在。

李文轩放下手机,摘掉耳机,站在原地,有些茫然地看着校园里来往的学生。

许多人耳朵里也塞着耳机,脸上带着陶醉的表情,显然正在欣赏那些在他听来不堪入耳的口水歌。

一股荒谬感,夹杂着一丝难以言喻的……窃喜!

这个世界的音乐,贫瘠得像一片荒漠。

而他脑子里,装着另一个世界几十年的音乐精华!

从摇滚到民谣,从流行到国风,从深情到批判……这哪里是金手指?

这**是***!

就在这时,一阵嘈杂的音乐声和调试麦克风的刺耳噪音,从远处的学校礼堂方向传来。

鬼使神差地,李文轩朝着声音来源走去。

礼堂门口围了不少学生,里面似乎有乐队在排练。

他挤在人群边缘,朝里面望去。

舞台上,一支标准的校园乐队配置——主唱、吉他手、贝斯手、鼓手。

主唱是个头发染成**的男生,正抱着吉他,对着立麦深情演唱。

唱的正是李文轩刚才在热歌榜上听到的那首《钞票飞舞》。

“我的跑车会喷火~啦啦啦~钞票多得无处躲~耶耶~”台下,不少学生跟着节奏晃动身体,脸上带着兴奋和崇拜。

李文轩的注意力,却完全放在了乐队的演奏上。

吉他手的**按得还算熟练,但solo部分明显力道不足,节奏也有些飘。

贝斯手几乎只是在根音上重复。

鼓点的节奏型单一,缺乏变化。

主唱的嗓音条件其实不错,但唱法浮夸,一味追求高音和转音,毫无情感投入。

就这水平……放在他前世的大学里,顶多算个业余爱好者中的佼佼者。

可在这里,台下那些观众……他们是真的在陶醉,在追捧。

一种“众人皆醉我独醒”的荒谬感,再次涌上心头。

这个世界,在等待他的声音!

他需要钱,需要快速改变现状,需要承担起家庭的责任。

而音乐,是他唯一熟悉,也是目前看来,在这个世界能够最快变现的技能!

去酒吧卖唱!

这是他前世的老本行,也是目前最适合他的起点。

目标确立,思路瞬间清晰。

他立刻从记忆中找到了这座城市最有名、氛围最好的Live酒吧。

很快,一个名字跳了出来——“夜色”酒吧。

评价很高,格调不俗,经常有原创歌手和乐队演出,是很多音乐爱好者的聚集地。

就是它了!

李文轩深吸一口气,眼神锐利。

他转身离开喧闹的礼堂,将那些幼稚的演奏和狂热的追捧抛在身后。

走在回宿舍的路上,他的大脑飞速运转。

去“夜色”试唱,需要准备什么?

吉他……原主好像有一把,当初心血来潮从二手市场淘来的,足足花了一个月的生活费!

如今也不知道扔在哪个角落吃灰,得找出来看看还能不能用。

唱什么歌?

第一首歌至关重要,不能太超前,也不能太流俗,要能瞬间抓住人的耳朵,展现差异性……他一边思考,一边推开了宿舍门。

宿舍里不再是空无一人。

一个身材微胖,戴着黑框眼镜,看起来憨厚老实的男生,正坐在电脑前打游戏。

听到开门声,男生转过头,看到是李文轩,脸上露出一丝惊讶,随即又有些犹豫和拘谨。

“文轩?

你……你回来了?”

这是他的室友,张浩。

一个典型的老实人,家境普通,学习努力,在原主的记忆里,没少被原主蹭吃蹭喝,但也从无怨言。

“嗯。”

李文轩应了一声,态度不算热络,但也没有原主那种理所当然的冷漠。

他现在没心情寒暄。

他径首走到原主的床位下面,开始翻找。

果然,在堆满杂物和脏衣服的角落,他找到了一个落满灰尘的吉他包。

拉开拉链,一把廉价的木吉他出现在眼前。

琴弦有些生锈,指板上有污渍,但整体看起来没有损坏。

他拿起吉他,随手拨动了一下琴弦。

“铮——”声音有些干涩,音准也偏了。

但……还能用。

“文轩,你……你拿吉他干嘛?”

张浩停下了游戏,有些好奇地看着他。

在他的记忆里,李文轩除了刚入学时心血来潮摸过几次吉他,之后就再也没碰过,这吉他都快成古董了。

“随便玩玩。”

李文轩头也不抬,开始认真地调音。

他熟练的动作,专注的神情,让张浩有些愣神。

今天的李文轩,好像有点不一样?

具体哪里不一样,他又说不上来。

好像……没那么颓废了?

眼神里有了点光?

调好音,李文轩抱着吉他,犹豫了一下。

唱哪首呢?

既要符合他现在的心境,又要适合这个世界的接受度……他的手指无意识地在琴弦上划过,一段低沉、舒缓,带着淡淡忧伤的前奏,自然而然地流淌出来。

他没有唱出声,只是默默地弹奏着。

是《安和桥》的前奏。

简单,却首击人心。

就连对音乐不太敏感的张浩,也下意识地停下了手中的动作,觉得这旋律……有点好听?

和他平时听的那些口水歌完全不一样。

李文轩没有注意到张浩的反应。

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。

夜色酒吧……他在心里默念着这个名字。

今晚,就去那里。

成败,在此一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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